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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2013年10月20日 20:09:44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高级中学 访问量:337

              学生管理制度

一、新生教育

(一)内容

1、纪律教育

1)《未成年人保护法》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4)《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5)《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6)《学生在校一日常规》《钟中学生课堂常规》《宿舍公约》

7)《学习守则与作业规范要求》

8)《礼仪常识》

9)《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10)《钟中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11)其它与学生管理相关的制度与规定

2、新课程教育

1)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2)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目标和结构特点;

3)普通高中学生选课常识以及学校课程规划;

4)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介绍;

5)普通高中新课程学习和评价方式(学分管理及综合素质评价);

6)普通高中新课程八大学习领域、14个科目和必修、选修模块介绍;

3、爱校教育

1)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歌等;

2)学校发展历程。

(二)形式

1、发放校本教材:《梦想从这里起飞》

2.举行专题报告会或主题班会;

3、发放宣传手册、指导手册、出版校报等;

4、开设校园网,开辟高中新课程专题网页;

二、班级管理

建立学生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制与导师制相结合的班级管理新模式。教学管理组织从长远考虑仍以行政班管理为主,短期以教学班管理为辅的策略。班主任主要承担学生行政班管理工作,学科教师承担教学班的管理工作,导师为学生三年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更全面更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

(一)班级管理

1、高一年级必修课主要以行政班为单位组织教学;学生的自习课、班会、运动会以及各种校内集会或活动也在行政班进行。

2、根据学生的文理倾向不同进入高二后,行政班要进行部分调整。

3、行政班的管理要开展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教育,开展班团活动,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等外,

4、班主任对高中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要有清晰的认识。班主任要把培养学生继续学习的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和自主创新的能力放在首位,以“为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作为做好班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

5、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引导自主管理,建设和谐的班集体。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自主管理能力,促进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内化为自我的人格素养。要求学生每个人都确立一个目标,一个精神偶像,一句激励自己的座右铭,在此基础上树立起班集体建设的共同愿景,形成和把握班集体的整体思路,组织必要的富有特色的活动,建立和谐向上的班集体组织。

6、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加强教育的针对性。班主任要引领学生走向生活,走向社会,适应未来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力度,以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为抓手,开展一系列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7、对学生的教育评价,实行学生学业评价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在内容上注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道德、身心健康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充分体现学生对传统美德的继承、价值判断的取向、人生规则的遵守情况;在方式上更加注重个性化奖励。在方式上除了原来的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评价之外,更加注重导师对学生的评价,充分利用学生的成长记录,用激励式的评价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8、及时记录学生的成长轨迹。班主任为每一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综合而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学习历程。

(二)导师制管理

导师制是新课程下新的教育方式,导师工作是班主任工作的必要补充和延伸。原则上,全校每个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都可以成为学生的导师,都有义务指导学生。一般情况下,从高一入学开始为每十到十五名同学配备一名导师,一定三年,跟踪指导,便于师生间相互了解,同时增强导师的责任感。

导师的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学生选课,指导学生选择文理科,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人生规划。

1、当好学生选课和选文理科的参谋。高中新课程给予学生充分的选择空间和选择机会。目前就我们学校条件而言,只是指导学生选修校本课程、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等。由于农村学生,家长文化层次较低,基本上不知道文理分科的情况,学生大多也是盲从,出现的“一窝蜂”、“跟着感觉走”、避难就易等情况,所以老师对学生进行指导是有必要的。

2、实施个性化指导。导师还要帮助学生实施更多的个性化的指导。例如,帮助他们选择升学途径,制定将来的发展方向和职业规划等。

3、建立沟通机制。导师要建立与学生通畅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及身心各方面的情况,疏导学生的心理压力,排除不良情绪对学生的影响。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指导,每学期至少对每一个学生个别谈话23次,与家长沟通12次,并作记录。与班主任及其他导师随时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增强自己的指导效果。

4、指导学生成长档案袋的建设,在学生有关材料(如试卷、手工作品、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等)上给予激励性的评语。

5、建立导与学的“共同体”。导师在指导过程中注重导向性、激励性、调节性和科学性,确保富有个性的科学指导策略,同时导师在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不断丰富知识体系,了解学生发展的时代特征,形成一个高效的导与学的“共同体”。

(三)德育处、教务处和校团委对班级管理的指导

1、德育处要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对班主任和导师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2、建立班级教育、班级管理考核机制,在继续进行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及个性化奖励的基础上,对管理成绩突出的班主任和导师进行表彰奖励。

3、德育处、校团委组织的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如:文艺节、科技节、运动会、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等)仍以行政班为单位参加。

4、学校加强对学生会、团委会的工作指导。对学生的社团组织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强调学生的自我管理,培养、锻炼和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三、学分管理

学分是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反映。学校应建立学分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地加强学分管理,确保学分的认定公正、公平、公开和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一)学分认定

1、认定的主体

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学校在校长的统一部署下,由教务部门负责制定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

2、学科类课程的学分认定

1)修习课时记录认定。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设置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学生必须全程参加课程修习,课程修习的时间记录由授课教师登记,教务处核准建档;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六分之五的,该课程模块学分不予认定。(获得免修资格的除外)

2)修习过程表现认定。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完成作业及各项学习任务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及平时成绩等。

3)模块考试成绩认定。模块学习结束,由学校组织考试。考试除笔试外,也可以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听说能力、实验操作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

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方能获得相应的模块学分。

3、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的学分认定主要由课题指导教师组织实施,研究性学习学分的认定主要依据五个方面材料:

①开题报告和课题研究方案;

②课题研究活动记录;

③课题研究中采集的资料、参考文献目录;

④具体反映每一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

⑤课题结题成果。

除开题报告和结题成果外,其余四项内容主要反映在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手册中。材料符合规定的,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社区服务学分认定

学生三年内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不少于5小时)的社区服务,可获得2学分。学分认定依据学生服务对象单位的书面评鉴意见和学生参加社区服务过程的详实记录。参加社区服务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不给学分。原则上社区服务必须以小组(不少于5人)为单位,有计划的进行,否则不予以学分认定。

3)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军训是社会实践的必修内容,三年中其安排不少于一周。社会实践每学年2学分,三年合计6学分。学分认定依据社会实践单位(场所)的书面评鉴意见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过程的详实记录。

4、选修Ⅱ学分认定

学校应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学生修习选修Ⅱ课程创造条件,并在修习结束后进行考核。选修Ⅱ课程的学分从学生修习过程记录和课程考核结果两方面由任课教师来认定。

(二)学分认定程序

1、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任课老师(或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要求,提出初步意见交教务部门审核。

2、教务处对任课老师(或指导教师)的初步意见和学生资料进行复审,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告知其原因。

3、学生对学分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教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教务部门自接到申请10日内作出决议,并回复申请人。

4、教务处向校长书面提交学生学分认定的意见,由校长签署后确认。

(三)学分与学籍管理

1、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重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重考合格后可获得学分;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或改修其他模块(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能放弃)。重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1年内完成(高三年级要在本学年第—学期内完成)。

2、学校应严格学时、学分管理,不得用学分奖励学生。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3、参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学科(含奥林匹克学科及科技、文艺、体育)竞赛且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免修相应科目必修或选修模块的部分或全部学时及申请免予考试。

4、认定的学分要分别记入学校学籍管理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成长记录)。学生学分认定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在该课程(模块)修习过程中所用课时、学习表现评定结果、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学分认定时间等。        

四、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

2、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在一天以上的,要事先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且须有家长证明。事先来不及请假者在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3、事先不请假,事后又不补假者,做旷课处理,对旷课学生应及时进行了解、教育。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向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病愈后,持医院证明向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的,应向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说明情况。长期的应有医院或家长证明,临时的,可口头申述。

6、每班设教室日志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学期结束,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生成绩报告单,并记入学生档案。

五、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1.新生应持本校《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道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每学期开学时,在籍学生必须到校办理注册手续(由班主任完成)。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说明原因,履行必要手续。为请假而无故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休学、复学与退学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休学:

因病或身体衰弱,经医院证明,需停课治疗、休养超过一学期1/3

由某种特殊而正当的理由,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核实的。

2.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请求复学,应在学期开学前一个月,持有关证件向教务处提出复学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休学期满,不办复学手续;

2)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

3)无故旷课达二十周以上;

4)就读期间留级超过二次;

5)经复查不具备复学条件,不准复学;

6)经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等疾病。

4.要退学的学生,填写退学申请表,以后不得申

请复学。

六、课堂教学常规

1、上课预备铃响后,迅速进教室,准备好书籍用具,静等老师上课。迟到学生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2、老师进教室,班长口令“起立”齐喊“老师好”,老师还礼后坐下上课。

3、上课要认真听讲,积极思维,参与课堂活动,认真作业,不做、不想与本课无关的事勤记笔记。

4、遇有问题先举手,经老师允许后起立发言。回答老师的提出问题要起立,仪态要大方,声音要响亮,口齿要清楚,讲普通话,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也能认真听取他人的不同意见。回答问题后,得到老师允许再坐下。

5、认真阅读老师的批改,不懂就问并及时订正,独立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自觉预习、复习,认真参加考查、考试。

6、上课坐姿端正,要保持正确的看书、书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7、衣着整洁、朴素。上课不脱鞋。上体育课穿跑鞋、运动鞋、运动服。到各专用教室上课,须遵守各室的制度。

8、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七、学生操行评定制度、

1.为培养合格的中学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操行评定。

2.操行评定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学习态度、劳动表现及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对学生的操行评定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个人小结,班委民主评议的形式,并由班主任征求有关教师的意见,写出有关实际表现的评语。

4.学生操行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

5.操行评定材料载入学生档案内。

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要求,在分析总结义务段教育推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了使《评价方案》更具可操作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为宗旨,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重视质的分析,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

二、内容与方法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模块修习评价、学业水平考试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四部分。

模块修习评价

评价内容:主要涉及“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

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七个学习领域。用学分来描述学生在学年内模块学习的内容、数量、学时等阶段学习的知识结构状况和学习水平。

评价方法:以学年为单位,主要采取定量评价的办法,在必

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每一个模块教学结束后,由教务处组织任课教师根据大钟庄高中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给学生认定学分,并负责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第X学年模块修习情况评价表”(表二)。

业水平考试评价

每学年末,由教务处负责将学生参加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记入“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表”(表五)中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栏目。

基本素质发展评价

九、     评价内容:主要涉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

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十七个要素的内容。评价内容详见“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第X学年基本素质评价表”(表四)

评价方法:以学年为单位,在学年末,由德育处负责组织班

主任具体实施。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小组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基本素质发展评价采取写实性评语的方式进行,用描述性语言,把学生在某一维度内的突出表现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加以写实性描述,记入“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第X学年基本素质评价表”(表四),并把学生的突出表现如实记录在该表的“突出表现栏”。

评价要点:写实性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

的发展进步状况、个性特点、发展潜能以及存在不足等,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学生本人的突出表现,如典型事例、特长与奖励情况、担任班干部情况作为重要成长标志,由学生本人以纪实的方式进行填写,并由班主任认定。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

九、     评价内容:反映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

动的内容、学时、学分,综合实践活动的体验与收获、教师对学生在活动中表现的评价等情况。

评价办法:以学年为单位,每次综合实践活动结束后,由班

主任组织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第X学年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表三),其中“体验与收获”栏由学生本人用描述性的语言填写。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小组评价、辅导教师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由班主任或辅导教师认定学分。

高三学生学业期满,由学生本人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基本

信息表“(表一),由学校汇总各方面的评价结果,并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表”(表五)。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大大钟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长:王树

副组长: 尹庆鸿

  员: 王萃  田有康  崔跃 张春继 王占军 刘艳玲

(二)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

学校在贯彻“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1.成长记录的意义。建立高中学生成长记录的目的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高中教育培养目标,有意识地收集学生的相关作品及其他有关材料,客观反映学生在学习与发展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反映学生在达到目标过程中付出的努力与进步,并通过学生的自我反思激励学生取得更高的成就。  

2.成长记录的用途:

(1)展示学生在学习和各项活动中所取得的最佳成果.

(2)描述学生在学习和发展的过程,使学生更加全面地了解自己,感受自己的不断成长与进步;帮助家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学生在某一时期内所取得的成绩及长处.

(3)评价学生学习与发展的水平.通过展示成果,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展示自我,由此培养学生的自信和对学习的兴趣,促进学生不断进步.

3.成长记录的内容。成长记录的基本内容是学生作品,这些作品是由学生本人有目的,有针对性收集起来的,最满意、最能反映自己学习进步的重要资料。

附表;     高中学生成长记录收集内容的建议

类别

成长记录的主要内容

特长类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科技、艺术、学科等各类特长证书,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

学科类

优秀作业、最好的试卷、最满意的作文、最佳书法作品、最满意的手抄书报、最满意的演讲稿、最满意的读书笔记、小论文;自己独特的解题方法、最佳研究活动方案和研究报告;最喜欢的科技小制作,优秀电脑绘画作品、最满意的网页设计等。

艺体类

自己创作的音乐曲谱,最满意的美术作品,最喜欢的自拍照片,参加校级以上体育赛事的记录。

实践类

最满意的社会服务活动记录和感受,最满意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记录及报告、最佳研究性学习方案、课题报告、调查报告及活动过程记录。

4.学生成长记录袋的要求。真实性:“原始作品”要体现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足迹;全面性:对学校开设的各个学科,对每个学科的各个重要方面,都可以把有关的作品收集进来,也可以是小手工、小制作方面的作品。典型性:收进学生档案袋里的作品,必须是最具代表性的典型作品,不必把同一形式、反映同一情况的作品重复收进档案袋,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反映个性专长等方面的作品。过程性:需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里不断积累,形成“成长”轨迹,体现发展的过程;

5.学生成长记录袋的管理。由于成长记录袋是学生自主建立、自主选择、自主反思的结果,所以原则上成长记录袋由学生自己保管,定期由学校收上来进行交流展示。高中毕业后由学生带走。

(三)评价程序及责任分工

1.每一个模块教学结束后,由教务处组织任课教师根据大钟庄高中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给学生认定学分,并负责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第X学年模块修习情况评价表”(表二)。

2.每学年末,由教务处组织班主任,将学生参加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记入“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表”(表五)中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栏目。

3.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程序说明

1)学生自评。每个学生在学期末和毕业前,结合自身表现,根据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并将写实性描述评语写入“表四”中的学生自评栏内。

2)同伴互评。每个班级以小组为单位,通过个人成长记录袋材料的交流展示,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小组互评,为小组每个成员进行基本素质评价,并将写实性描述评语写入“表四”中的小组评价栏内。

3)家长评价。每个学期末由学生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基本素质评价,并将写实性评语写在“表四”中的家长评价栏内。

4)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在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老师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及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表现及能力,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并填写“表四”中的教师评价栏。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等四个方面内容的评定由班主任老师负责,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分别由体育老师和艺术老师负责评定。

4、以学年为单位,每次综合实践活动结束后,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第X学年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表三),其中“体验与收获”栏由学生本人用描述性的语言填写。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小组评价、辅导教师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由班主任或辅导教师认定学分。

5.由班主任汇总各方面的信息,负责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表”(表五)

6.学校审定及通知或公示结果。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给予审核,并在学期末和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在校园内公示结果。

7.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8.学校统一使用《大钟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九、国旗班规章制度

(一)工作时间

每周一上午集体升旗仪式(轮流上岗),包括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活动。

(二)国旗班的主要任务

1.担任每学年开学典礼中的升旗任务;

2.担任学校大型活动中的升旗任务; 

3.担任每周星期一早晨的集体升旗任务;

4.担任每周每天的升降旗降旗任务;

5.担任学校每学年运动会开幕式的升旗任务;

6.担任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三)工作目的及训练内容

增强爱国意识,维护国旗尊严。

训练内容:要求:精神振作,动作准确有力。项训练过程中,所有国旗班成员必须以积极态度、认真、刻苦训练,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达到要求的标准。

1.齐步走、正步走、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交叉进行。

2.升旗规范程序训练。

3.敬礼训练、军姿训练。

(四)国旗班成员着装要求

1.国旗班成员在训练或升旗时,不准戴首饰等;

2.国旗班成员在训练或升旗时,头发应置于军帽中;

3.国旗班成员在训练或升旗时,服装应保持干净整洁;

4.国旗班成员在训练或升旗时,手套统一为白色。

(五)国旗班队员思想素质要求及工作要求

1.尊重国旗,热爱国旗,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2.做好升降旗工作和维护国旗班荣誉;热爱本职工作,维护国旗尊严。

3.国旗班成员应该积极参加常规升旗训练,认真完成每次的升旗任务。

4.升国旗时精神抖擞,衣冠整洁,步伐一致;服装不得外借,不得在非升旗时间穿。

5.降旗人员由班长协调。

6.班长应详细纪录考勤。

7.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包括升()旗和训练)。若有事情需事先请假,请假达到三次者劝其离职;迟到或早退超过五分钟者以旷到论处,旷到两次予以辞退。

8.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举止得当,团结同学;

9.遵守校规,校纪,以身作则,并敢于制止违法乱纪现象。

10.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严谨踏实的作风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11.具有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

12.在举行升旗仪式时,必须统一着装,国旗班成员不得留长发和染发。

13.随时随地都应树立好国旗班的良好形象。

(六)奖惩制度

国旗班每个成员各有10分,被扣除只剩5分者自动退出国旗班。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班长或主任提交书面假条,经班长或者主任书面签字批准,当次扣除0.5分。无故旷到者警告一次并扣除3分,两次无故旷到给予辞退处理。

2.常规训练或者开会时不得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训练或到会的队员要事先请假,无故缺勤一次给予警告,两次以上者扣除4分。

3.迟到五分钟以内者扣除分数2分,迟到5分钟以上者做缺勤处理。

4.降旗不及时者扣除1分。

5.班长应对训练及考勤负责,对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视情况扣除班长一定分数。

6.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给予奖励。每月评比优秀队员一名。

十、升降国旗制度

《国旗法》规定“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要每日挂国旗”,“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通过升降国旗这一具有教育意义的仪式,让学生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特提出以下意见:

1.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寒暑假除外(遇到恶劣天气可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应举行升旗仪式唱国歌。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员工参加,整齐队列,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3.升旗仪式程序是:

1)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护旗二人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2)升旗(奏国歌、唱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或其他教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由学校视情况需要进行)。

4)每日傍晚,由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

5)每日升降旗时(不举行仪式时),实行轮值制。升降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6)举行升旗仪式时的旗手、护旗手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编辑:刘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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